因自己的商铺被哥嫂非法侵占,师宗的饶先生和朱女士夫妇俩于2018年1月将哥嫂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哥嫂停止侵权,归还商铺,并赔偿租金损失。
官司打了三年,原告三次起诉,二次撤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师宗县国土局,将饶先生和朱女士作为第三人,要求撤销饶先生和朱女士作为使用权人的案涉商铺的土地证。被告先后提起两次行政诉讼,均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被告不服先后两次上诉,也均被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2020年7月,师宗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案涉商铺的土地及部分建房资金来源于原、被告双方父母所有的老房子的拆迁安置补偿,案涉商铺系双方父母生前因拆迁安置留下的财产(父母的遗产),被告作为继承人占有并管理案涉商铺事出有因,驳回了饶先生和朱女士的诉讼请求。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达二十余年的商铺就这样被法院认定为父母的遗产,饶先生和朱女士无论如何也不服,于是向曲靖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通过了解,委托昆明许思龙律师代理。
许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与二审承办法官联系,提交委托手续,查阅一审卷宗材料,认真研究案情,组织案件研讨,撰写、提交代理意见,提交开庭(听证)申请书,要求二审法院开庭(听证)审理本案,多次与法官沟通代理意见。
通过不懈努力,今年2月1日,终于收到二审法院寄来的终审裁定书。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许律师的代理工作,获得了委托人的肯定。
许思龙律师主办各类疑难案、大要案,通过代理上诉、申请再审、另行起诉,成功将数十件对委托人不利的判决进行改判,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权热线(微信号):13888239009。
现附上本案代理词和裁定书,请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