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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律师函配合诉讼为客户收回陈年货款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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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思龙律师  来源:昆明律师服务网  阅读:

最近,昆明许思龙律师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为客户吴先生收回陈年货款40多万元。

吴先生在昆明做电力器材生意。今年10月29日,吴先生到恩龙律师事务所,说宣威人陈某2013年起向他购买电力器材,2017年结算后欠他货款100余万元。后经吴先生多次催讨,陈某还欠40余万元货款迟迟不予支付。吴先生打电话,陈某经常不接。去陈某家找陈某,也找不到人。吴先生实在没有办法,找律师想办法。

许律师听完吴先生陈述后,认真查看吴先生的证据材料,与吴先生商讨讨债方案。后确定由许律师出具律师函给吴先生,让吴先生带着去找陈某追款,律师同时去法院立案,采用非诉讼协商与诉讼相结合的方案追债。

随后,依计行事。吴先生带着律师函去找陈某讨债。许律师派助理刁律师去官渡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法院未正式立案,先行调解。仅过了三天,吴先生就打来电话报告好消息,说已去宣威找到陈某的老婆,陈某不在家,打通陈某的电话催款,将律师函交给了陈某的老婆。第二天陈某就打给他电话,答应分期付款,春节前付清。许律师又多次联系法院,让法院通知陈某来处理。

在多重压力下,陈某为少付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已基本付清吴先生欠款40余万元。12月22日,吴先生打来电话,说欠款已收回,请律师撤诉。

法律这味“药”,不服真不行。法律这杯“酒”,度数有点高,不醉的人太少。陈先生是聪明人,如此处理少花几万元,省钱又省心。真要打官司,要多付五、六万元的资金占用利息,请律师代理还要花万把块大洋,还得承担法院的诉讼费。上失信黑名单后,日子更不好过,信用不好,谁敢跟你做生意?

国家越来越法治化了,以前自行讨债的都不得不找律师帮忙了。自行讨债容易发生过激行为,本想维权,结果搞成违法犯罪。请讨债公司讨债的风险也很大,一旦弄出事来,委托人往往会被牵连进去。还是请专业律师才可靠。

恩龙律所,专注于维权、收款,清收工程款、劳务款、借款、货款、材料款等各类欠款。许思龙律师,从业二十年,中国知名公益律师,主办疑难案、大要案,经验丰富,诚信尽责,成功让几十件原来办砸的案件进行改判,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权热线:13888239009。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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