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贾X云在昆明打工数年,2015年下夜班时骑电动车被出租车撞伤。前后住院三次,花去医疗费6万多元。经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需后期治疗费39000元。出租车司机垫付了医疗费3万元后,就不管伤者。贾X云只好起诉。
一审法院以贾X云居住在昆明的证据不足为由,按农村居民的标准仅支持伤残赔偿金12072元。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只判保险公司赔偿区区26363元。
贾X云不服判决,委托云南恩龙律师事务所许思龙律师代理上诉。本来把人分两等,进行城乡差别赔偿的规定不合法也不合理。但在这个规定未被修改或废除之前,法院还得按这个来判案。律师无奈也只好想方设法收集证据,证明受害人确实居住在城镇,以获得只有城市人才有资格享受的较高赔偿。
许律师接案后,又收集了几项证据,加上一审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受害人贾X云居住在昆明多年。二审法院基本上采纳了许律师的代理意见,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判给残疾赔偿金48598元,依法改判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贾X云107632元。到此,受害人终于获得了合理的赔偿。
许思龙律师早于今年6月1日发动108人,把要求修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统一城乡赔偿标准,实行同命同价的建议,快递寄给最高人民法院。目前还未收到任何回复。
许律师咨询热线:1388823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