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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亲属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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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互联网  阅读:

    当您的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应首先选择信誉好、知名度高、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正式律师进行咨询,千万不要听信看守所周围的一些热心人及少数闲散律师的瞎忽悠,他们常常利用家属救人心切的心理,设置陷阱蒙骗当事人,弄不好会使您人财两空:

1.“捞人的陷阱

    当某人自称能花点钱把关押在里面的人通过关系捞出来时,您千万不要相信,因为把在押人员放出来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即使人真的被放出来,也是经过司法机关调查的结果,绝对不是出来的。其实每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都有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的可能,以捞人为诱饵的骗子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收取了打捞费之后坐等结果,其实能被释放的人,是经司法机关查明他属于涉嫌犯罪证据不足的人,就算你不花一分钱,也一样会释放。您看,花这样的钱是不是太冤枉了?

 

     2. “风险代理的陷阱

 

 

     承诺先不收代理费用,等办完案子之后再收钱,与捞人的伎俩一样,实际上他们只是等待案件结果,根本不会起任何作用。

 

         3. “明信片请律师陷阱”
    当您突然收到被关押的亲友的明信片,指名要求请人担任辩护时,您要高度注意了,如果他以前并不认识这个律师,这种明信片十有八九是与你的亲友关在一起的提前释放的人搞的鬼,他们提前出来后和社会闲散人员相勾结,采取威胁的手段,诱使你的亲友给您写明信片委托律师,赚取高额的代理费,捞取好处。
    4.“办理取保候审的陷阱
     很多人不了解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实质,以为律师代为办理取保候审就是花点钱,找找关系,把羁押的亲友弄出来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而实际上,我国刑诉法对于取保候审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至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被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办理取保候审成功后,犯罪嫌疑人不等于就没事儿了。取保候审与逮捕都一样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说办理取保候审后,也可能被判有罪,也一样要坐牢。此外,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时,对外地户口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限制的。当然,对一些证据不足、一时又难以查清的案子经领导批准办理取保候审也是有的。办理取保候审不成功不收费,与风险代理的陷阱的原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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