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集体时落户的村民是否能和原村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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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本人是福建三明宁化县高堑村张家组的村民,本人等60多位村民在大集体71年时落户在此村。现组里有一些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良田被政府征收了,有征收款300万左右,按每人平均分配得一万元。原村民以分得了一万元,我们只分了8000元,原村民以社员会议用投票表决以少从多的形式提抽我们征收款每人6000元,这次提抽2000元,剩余的在下次的征收款再抽。提抽的征收款说用于在大集体时有过股份投资来制作农用工具的股份人来分配。就此事件我们想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取我们应有的待遇。希望许思龙律师给我们提一些宝贵的建议。谢谢!
来自: 120.40.202.52 留言时间: 2013/5/9 15:47:46
回复内容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好处理。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13/5/15 14: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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