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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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与对方通过网络认识不到一月结婚,婚期5个月,因为一些生活上的事情处理意见不一,性格不合,打算离婚。因为近期在海外出差,得大半年才能回去。对方让我写证明在办理离婚前不干涉对方生活,请问这是否合法?另外对方如果在有我证明的前提下谈朋友是否合法?  我已打算将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寄回,对方签字后,如果后面对方不配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我拿签字的协议书上法院诉讼离婚,是否法院一定遵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判决?(主要是2方面1、财产分割 2、是否判决离婚,因为无子女就无需考虑这方面了)
来自: 41.222.183.58 留言时间: 2011/12/26 6:11:23
回复内容 你要写个证明给你丈夫,法律不干涉的。签了离婚协议书后,要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有效。否则,法院不会按离婚协议书判的。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2/26 1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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