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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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家收购站去年聘请的一个农村户口工人因在使用打包机过程中操作不当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死者家属要求赔偿。想请教律师大概我们应该赔偿多少?
来自: 124.162.128.59 留言时间: 2011/5/3 22:25:24
回复内容 你们是哪里的?各地收入水平不一样,赔偿数额也不一样。你家的收购站有营业执照吗?若有,属于工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你自己看看吧!看不懂可找本律师电话或当面咨询!13888239009许律师。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11/5/4 9: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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