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离婚后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律师,你好!
我于8月份由于感情不合协议离婚,所有财产及女儿(6岁)都留给她了,协议约定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现在的情况是她们在教女儿的时候刻意损毁我在女儿心中的形象,阻挠我探视女儿,长期这么教育下去我担心女儿得不到健康成长,我想申请孩子的抚养权!
我本人在金融单位任职分支机构领导,经济情况很好,前妻则不求上进,从生下女儿后就待业在家,现每月靠我给的抚养费和她自己做点居间业务挣得的一点微薄收入生活,我月收入可以达到她是十倍以上,从提供的生活环境来讲,远超于她,请问这样我有条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急急急!
|
| 来自:
125.116.65.42
留言时间:
2009/12/26 1:01:02
|
| 回复内容 |
你好,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的经济条件确实比对方好得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能否变更不敢保证百分之百,尽力争取吧!对方是在昆明吗?可委托本律师办理。
|
|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26 12:00: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