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计费系统出错赔偿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tiantianyj
  之前就电信计费系统出错电话投诉中心经理已承认是系统问题.但是只是原价赔偿.就这个问题.我可以要求对方双倍或更高赔偿吗?
  而且就这个问题如果我要维护我做为消费的权益.打官司的话就昆明本地来说没有打电信官司的律师有这块的经验.而且消费者手上没有确实证剧.电信不让打市话详单.
   就这个问题在网上咨询了很多律师专业网站,都没有人理我.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消费者连基本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都不可以.太惨了.
来自: 112.115.52.44 留言时间: 2009/10/24 8:55:00
回复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据此规定,双倍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应为故意的行为。系统出错一般属于过失行为,不是故意而为。因而你的主张不能成立。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25 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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