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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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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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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7月20日与一家广告公司签定一份定购合同,订购10000把广告扇。当时签合同的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与我联系的一直是该公司姓王员工.我与7月31日交货到该公司,同时该公司王姓员工写了一个收条,说当时没有现金,下星期去收钱。过2 天后我打电话给该公司老板要钱,对方说还不晓得发票怎么开,叫我等一下。又2天后,我打电话去要,对放却说产品质量有问题,只支付一半的货款。我于是到法院诉讼该公司,前几天法院开庭,该公司老板却说他没有收到货物,同时他并不认识该王姓员工。。所以我只好撤诉。我问一下该公司有没有构成诈骗罪。我给王姓员工打电话,一直不接同时我该怎样才能拿回我的货款.
注:合同总金额:6200元,原先支付了500元定金。还有5700元货款没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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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0.163.60.56
留言时间:
2009/10/16 1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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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可以以员工涉嫌诈骗罪报警。打官司最好委托律师代理,把握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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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16 1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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