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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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城中村改造中,拆迁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在拆迁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期后,建设方可以申请延期一年,一年后还不能交房,每天按房价千分之一赔偿违约金。此说法是协议双方都应该遵守的国家规定,还是属于协议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不必一定遵守的国家规定,或者说,是否可以提出高于上述规定的违约赔偿金。希望有人能回答以上问题,谢谢。
来自: 112.112.146.167 留言时间: 2009/8/25 11:30:31
回复内容 不是国家规定。应该是双方可以协商的条款。你们可以不同意建设方可以申请延期一年的条款。一年的时间太长,对被拆迁人不太公平。违约金倒差不多了。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9/8/25 2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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