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被改了怎么办?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前久在昆明的某个小区买了套商品房。签合同的时候看的一清二楚呢,所有细节都看清楚了才签的。但等他们开发商把合同拿去房产局登记备案以后,我拿回来发现在合同补充协议的最后、我签名的上面被他们多加了几行字...“本小区建筑区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及库房未计入小区住宅共摊面积,车位、车库及库房的所有权属甲方(开发商)所有,由甲方另行出售、出租等”!
    字是蓝颜色的用刻好的章盖上去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因为信任他们开发商,也没有留下原始合同的证据,没想到就被他们拿去随便加了条款!

    我想咨询下,像现在这种状况我能维护我的什么权利?如果我去找他们开发商讨说法,需要带上哪些证据?在昆明是否有能鉴定这行字是在什么时候加上去的部门或单位?根据物权法,我们业主是否拥有这些车位的所有权?我现在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十分感谢你们能在百忙之中回答一下我的问题,万分感谢!!!!
    
来自: 221.213.73.125 留言时间: 2009/5/26 14:21:07
回复内容 未记入公摊面积的车位、车库及库房不属于业主共同部分。开发商擅自修改合同、增加合同内容的做法是违背诚信原则的。最好找媒体曝光吧!如果时间过短,可能做不了鉴定。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9/5/26 21: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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