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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许律师,你好。我是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的宽带用户,2008年2月16日以包年的方式与昆明电信签订了宽带包年合同,按协议包年至2009年3月16日(按协议,包年期为13个月,优惠条件吧)。至今年3月16日,由于不想再继续使用昆明电信的宽带业务,因此没有再与昆明电信续签合同。按常理,昆明电信应该按规定于2009年3月17日停止宽带服务,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昆明电信的宽带业务一直没有终止。今年4月21日,昆明电信10000号打电话告诉我:现在包年宽带业务,可以免费安装一部固定电话,不收月租费和来电显示费,每个月还有免费的300分钟通话等优惠,在他们的诱导下,我决定再包一年,于是,昆明电信派人来我办公室办理了相关手续,收取了1188元包年费用并开具了发票。但是,5月7日,昆明电信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停止我的宽带服务,我打10000号询问情况,他们告诉我,欠费了。我问他们欠什么费?他们告诉我,欠了3、4月份的宽带费用,我突然很愤怒,3月17日至4月30日不停止我的宽带业务,错误是昆明电信造成的!不是我本人的原因,我重新包年的宽带业务应该从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他们这种霸道的做法让人不能接受。因此,我想咨询许律师,我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让昆明电信承担其违约的后果。请许律师给予解答为盼!我的电话是13888079605。          梁先生
来自: 220.163.101.4 留言时间: 2009/5/13 14:26:56
回复内容 可能是双方对第二年包年的时间理解有误会,电信认为是从三月十七日起。具体要看你们第二年的合同等依据才能确定。13888239009许律师。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9/5/14 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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