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转内销产品法律咨询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待业大学生,目前准备创业,我的创业方向是消费类小电子产品,产品主要进货渠道是沿海如深圳等地低以前的代加工厂,这些产品以前都是出口,很多都没有自己的商标,全英文说明书,并不是国内销售的。我的问题是我能否把这些产品拿到昆明这种内地销售,是否会触犯相干法律法规?
    谢谢律师,盼复。
来自: 116.54.31.116 留言时间: 2009/5/11 21:03:00
回复内容 把说明书和包装改成中文的就行了。但要先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啊!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9/5/11 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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