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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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ky7130460
   94年认识他,他是昆明威远街的,95年生了一个男孩子,我们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因为当时闹了点小矛盾办理结婚证的事就一直拖着,老公没家人,和他在一起我们都是出租房子在,因为我不是昆明人,家在开远,开远我也有自已的生意,所以我们一个月就见两次面,2000年的时候他和朋友外出做工程,2001年的时候他说结了工程款就回来了,可是一直没有回到家,原本是出租云纺小区的房,2001年云纺小区收回房子他又找了一处房搬,后租的房我没去过,我苦苦等了他9年,等于守了9年的活寡,最近我想贷款买房,银行说要有配偶的签字才可以贷,我的户口上有配偶,我想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请律师告诉我下一步我该怎么走?
来自: 220.163.214.122 留言时间: 2009/4/22 7:46:11
回复内容 若是九四年二月一日后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属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只需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就行了。若急要买房,从民政局开个未婚证明就行了。若还不清楚请电话或当面咨询。13888239009许律师。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9/4/22 23: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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