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留言内容

留言者: xiaochun123
您好,感谢你们百忙之中抽空解答,我想咨询一点问题
朋友的女儿结婚,请我帮忙去收礼金,装礼金的皮包我一直拿在手上,吃饭时起身敬了新人一杯酒,坐下皮包就被偷了,有3万元,抱了案,但事情一发生朋友就不管了,也不到派出所去说明,就我一个人乱这个事,过了一个月他就到我家催我还钱,每过一段时间他就来催,我已经还了他家1万7千元,他一个星期前把我告上了法庭。
  诉讼请求是,1:要求被告偿还剩于1万3千元;2: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用;
   诉讼事实:被告没有及时交给礼金(当时他忙着接待朋友,我就没法交给他),导致被盗,使他的经济权益受到侵犯,被告迟迟不交还剩余款,使他的权益受到危害。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他家的事,请我帮忙,要我负全责责,我也不会写答辩状,特咨询一下,望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予与解答,万分感谢,真诚的说声:感谢 
来自: 116.52.148.242 留言时间: 2008/12/1 14:01:02
回复内容 他有证据证明三万元礼金在你手上吗?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2/2 23:52:33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