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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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们好!我是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永锋村人,2007年11月份,我隔壁邻居(祖辈是亲兄弟)将他自己的一处老房子宅基地有偿转让给我,当时双方协商好支付47000块钱后,宅基地的所有权就归我所有,村民小组、村委会负责人也在转让协议(协议书由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起草)上签名摁了手印以作证明。当着村民小组、村委会负责人的面,在钱款交清后转让方将他的土地使用证给了我,转让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后村民小组和村会委又出具了证明以示转让有效。08年2 月份,本人拿着土地使用证去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得知土地管理局已经停办此类手续了,因为本人所在村两年前土地就开始陆续被征用了。后来咨询过区公证处是否可以做公证,回答说不可以。 现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此次转让是否合法有效?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两级政府(村民小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是否为有效依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本人所在地现已停止办理变更手续,我如做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 3、因无法变更,在房屋拆迁时,补偿费用归谁所有? 4、如果因拆迁费问题,转让方与我发生纠纷,我方向法院起诉时是否会被受理,如受理有几成打赢的希望? 5、宅基地是一户一宅吗?我已和父母分开,我没有宅基地,土地也被征用了,现村子里接上级通知也不给批了,我怎样做才可以取得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6、有部分人有两处宅基地,是否合法? 以上请予以回复,谢谢! 谭阳 2008.11.1. 
来自: 119.143.142.208 留言时间: 2008/11/1 16:29:25
回复内容 你好,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有效。是转让房屋还是转让宅基地?若是转让房屋就没有多大问题。但没有变更登记,因而你不享有法律上的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也没有你的份。但可要求退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1/1 18: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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