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许律师:你好!
关于办理物品保存公证,公证处接收个人申请吗?有没有物品保存的效期呢,要是租客一直都联系不到,物品不会是要一直的保存下去吧?
来自: 222.172.224.10 留言时间: 2008/10/30 11:46:19
回复内容 正式名称叫证据保全公证,问问公证处不就清楚了吗?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0/31 0: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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