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做法對嗎?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律師,你好!
對方的車當時出了事故之後,車是開著走的,而我們的是叫車拉走的,保險公司認定800元的急救費,而對方車輛沒有認定急救費,現在要求我們賠償急救費,4000元,請問是否合理?
来自: 221.213.210.182 留言时间: 2008/10/19 16:42:04
回复内容 急救费一般只是几百元,且要有正规票据,才能赔偿。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0/19 21: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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